关于做好2019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7号)、《济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(济大校字〔2010〕45号)、《济南大学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》(济大校字〔2017〕129号)等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档案工作的安排,为确保2018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地收集归档,进一步推动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现将2019年归档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.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学校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、活动中形成(或积累)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包括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、数字化信息等不同形式、载体的材料。
2.往年遗漏的应该归档的材料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具体的归档范围详见《济南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归档要求
2019年档案归档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归档,具体归档要求如下:
1.按照归档范围,收集本部门、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,做到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;重大活动、重要工作要以重大活动档案办法归档。档案的整理方法详见《济南大学档案类目划分与标识及档号编制方法》(附件2)、《济南大学档案归档基本业务规范》(附件3)、《济南大学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》(附件5)。
2.登陆济南大学综合档案管理平台,录入相关内容,相应的电子文档(如果没有电子文件,需制作扫描件)同时上传系统。具体操作见《济南大学网上归档基本流程》(附件4)。
3.各部门、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归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。
(1)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归档工作,把归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内容,纳入工作职责,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、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;部门分管领导要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,亲自靠上抓;各部门、各单位档案员要切实履行归档职责,按照归档规范,完成本部门、本单位所形成的全部档案材料,确保档案归档质量。
(2)各部门、各单位一定要按规定的时间归档。按照规定,各类档案需在6月30日前归档。根据各部门实际,档案馆制定了具体归档时间,详见《2019年各部门、各单位归档时间表》(附件6)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联系档案馆予以调整。档案馆将把是否按时归档作为推选优秀档案工作者的重要条件之一。
(3)材料移交归档时需通过系统打印档案移交情况说明、档案移交目录(文书、电子、声像、实物)一式二份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、验收、签字。凡不符合归档规范要求的,待重新修正后再办理移交手续。
三、其他
1.在归档过程中,请随时与档案馆联系,档案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。
2.新上岗的档案员,请到档案馆进行业务培训。
联系电话:827-67681,827-67651。
联 系 人:毛丽华、吕文华、刘海凤、郑冉冉。
附件:
1.济南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
2. 济南大学档案类目划分与标识及档号编制方法
3.济南大学档案归档基本业务规范
4. 济南大学网上归档基本流程
5. 济南大学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
6. 2019年各部门、各单位归档时间表
档案馆
2019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