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档案”一词,明朝以前还未见到,历代对档案的称谓也不尽相同。如商代称“册”、周代称“中”、秦代称“典籍”、汉魏以后称“文书”、“文案”、“案牍”、“簿书”等。根据现有史料,“档案”一词,最早见于清代康熙十九年(1680年)的《起居注》。“档”字,《康熙字典》解释为“横木框档”,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;“案”字,《说文解字》解释为“几属”,就是像小桌子一类的东西。由此引申,又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件叫做一案,并统称收存的官方文件为“案”或“案卷”。“档”和“案”二字连用,就是存入档架的案卷。自此,三百多年,“档案”一词就一直延续使用至今,成为一个科学概念,它的定义仍是原义的深化和发展。
另据清代杨宾《柳边纪略》(康熙四十六年、1707年)载:“边外文字多书于木,往来传递曰牌子,经削木片若牌故也,存贮年久者曰档案......”。这是我国目前发现有记述档案名称来历较早的古籍。我国档案界的专家,学者在讲述什么是档案,档案名称的来历时,多数都引用杨宾的《柳边纪略》中的这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