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大学档案统计制度
1.档案馆确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。
2.建立健全统计台账,掌握档案的收进、整理、利用、移出、销毁和馆(室)内各种情况数据,按上级档案管理部门(省档案局)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。
3.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。
4.定期对档案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,找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、建议,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上一条:济南大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下一条:济南大学档案库房管理规定
【关闭】
Copyright © 2018-2023 by 济南大学档案馆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:250022 邮箱:dag@ujn.edu.cn 电话:0531-82769127